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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“商会党建与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” 重点改革措施试点计划》的通知

来源:江西省江苏总商会    时间:2019-07-23

关于《“商会党建与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”

重点改革措施试点计划》的通知

 
省江苏总商会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根据全国工商联《“商会党建与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”重点改革措施试点计划》和在我省探索商会党组织组建新模式的试点分工,请你会配合做好“商会党建与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”试点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改革举措和试点分工
基本设想:探索将商会党组织由秘书处党组织向商会党组组织扩展。商会党组织镶嵌在会长会层面,发挥政治领导作用,把方向、议大事、促落实。
成立商会党委。在你会探索成立商会党委,党委成员的候选人由商会会同所属工商联的非公党委共同提名,提交党员大会选举,报所属工商联非公党委审批。党委书记由党员会长或理事长、常务副会长担任,常务副书记由党员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,副书记在党员副会长、监事长中产生,委员在会长、理事长、监事会班子,专委会负责人,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选举产生。常务副书记主持商会党组织日常工作。
二、有关要求

  1. 提高思想认识。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改革和试点的重要意义,把改革试点作为推进商会和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,扎实组织、稳妥推进,努力取得可得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
  2. 要开拓创新。要根据自身实际,按照任务要求,积极开拓创新,把改革举措与商会日常工作相融合,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。试点过程中,加强请示报告,遇有情况及时上报。
  3. 要加强指导。省工商联非公党委、会员处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。
  4. 把握时间节点。全国工商联要求今年10月份完成“商会党建与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”重点改革措施试点计划,请你会按照时间要求统筹安排试点工作,对于短期内可取得试点成效的要尽快完成,需要长期试验的要有具体计划,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。
联系人:张庆波 0791-88913403,邮箱:6775924@qq.com
 
 
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
2019年7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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